数日后,京畿,宛平县衙后堂。
这里已非杨博起第一次踏足,但此次他是真正的“微服”,仅带著同样做了易容装扮的马灵姍和莫三郎,扮作来京投亲的富商,因一桩不大的田產纠纷,被“请”到县衙“喝茶”。
接待他们的並非知县,而是一位姓王的县丞,四十许人,面容清瘦,穿著半旧的官袍。
他態度还算客气,处理文书时,手指显得有些僵硬。
“此事按律,当如此处置……”王县丞耐著性子解释著律条,语气乾涩。
杨博起一边听著,一边打量著这间后堂。
家具陈旧,墙壁斑驳,取暖的炭盆里只有几块劣炭,散著呛人的烟。
唯一像样的,是那张堆满卷宗的公案。
墙角,一名穿著打补丁棉袍的少年,正就著昏暗的天光,小心將一份抄录好的公文用米浆裱糊,动作熟练。
那是王县丞的儿子,在衙门里帮忙,也省了请书吏的钱。
借著“请教”和“诉苦”的由头,杨博起与王县丞攀谈起来。话题渐渐从田產纠纷,引到了“为官不易”上。
王县丞起初还遮遮掩掩,但或许是压抑太久,又见眼前这“富商”谈吐不俗,似有同情之意,便忍不住多说了几句,言语间满是心酸。
“不瞒您说,在下忝为朝廷命官,从七品衔,年俸禄米折银,加上各种『养廉』、『公费』摊派下来,实际到手,一年不过四十五两。”
王县丞苦笑,“您看看我这县衙,上下官吏书办,衙役长隨,轿夫伙夫,林林总总,维持衙门运转,少说也得三四十號人。”
“这些人,朝廷是不给俸禄的,都得靠县里自筹,也就是靠我这『公费』和和一些『例规』。”